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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免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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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提出国资创投容亏100%政策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06 00:08
国资创投尽职免责政策优化 - 多地优化尽职免责政策 显著提升政府投资基金与国资创投基金对亏损的容忍度 尤其对种子期和天使期项目明确给予高额亏损容忍 个别地区允许单个项目出现100%全额亏损 [2] - 容亏率提升成为行业新常态 为支持硬科技的国资创投提供更宽松政策环境 使其更有底气充当耐心资本 [2] - 2024年6月发布的"创投17条"提出改革完善基金考核和容错免责机制 2024年1月国办1号文指出容忍正常投资风险 不简单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作为考核依据 [5] 地方容亏政策具体实施 - 广州开发区允许种子直投 天使直投 产业直投分别出现最高不超过50% 40% 30%的亏损 种子和天使直投单项目最高允许100%亏损 [6] - 四川省 武汉市 深圳福田区等地文件指出单个项目最高允许100%亏损 陕西省科技创新母基金提出种子天使类子基金容亏率最高70% 创投类最高50% 产业类最高30% 种子和天使类单个直投项目最高容亏100% [6] - 专家指出容亏比例并非核心问题 关键在于现有机制下的落地执行 有些地区虽早有高容亏比例政策但实际业务中并未执行 [6] 尽职免责机制落地挑战 - 尽职免责界定存在模糊地带 难以量化"尽职"标准 需通过全盘回顾项目端到决策程序来界定责任 投资失败若因客观原因和市场变化应予以免责 [9] - 制度落地存在"最后一公里"难题 需审计 纪检及上级主管部门共同参与 许多基金管理人仍面临询问和追责情况 影响投资积极性 [9] - 浙江 安徽等地探索多部门协作机制 浙江省提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 巡视 审计等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支持 安徽省要求审计 国资监管考核与基金考核评价互认 [10] 基金市场化运作要求 - 私募基金属于高风险投资 需保障基金以市场化方式运作 挑选专业化GP团队管理而非任命行政干部 在此前提下优化尽职免责机制才更有意义 [3] - 政府和国资基金需兼顾政策目标和商业可持续性 不应过度强调容亏比例 简单以亏损率范围内不追责的方式可能存在廉政风险和操作风险 [7] - 应落实尽职合规免责原则 只要基金管理人操作尽职合规 不论最终基金亏损率多少都应免责 以此充分调动积极性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