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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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快办”折射出改革从“大写意”转向“工笔画”丨法治快评
中国环境报· 2025-10-22 07:00
政策导向与核心理念 -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从宏观布局转向精细化治理,从“大写意”转为“工笔画”[1] - 治理思维向精细化转变,针对小额、简单案件开辟“快车道”以提升执法效率[1][2] - “小案快办”旨在解决以往因鉴定程序复杂、成本高昂导致的“不划算、办得慢”困境,守护公众切身可感的生态环境[1] 地方实践与量化标准 - 重庆市设定“损害较小”案件标准为预估损害数额不超过30万元,并明确专家来源和动态管理机制[2] - 云南省将适用简易程序的金额门槛设置为50万元,并将“污染物数量较少”具体解释为涉嫌违法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数量低于200吨[2] - 浙江省将案件划分为显著轻微、简单和重大三类,为“显著轻微案件”设定了3000元的量化阈值[3] 程序设计与保障机制 - 简易程序可采用委托专家评估出具意见或根据法律文书、监测报告等资料综合作出认定[2] - 为确保简易程序质量,重庆市设置“兜底原则”,对存在重大缺陷评估意见的专家予以清退[2] - 损害持续、影响恶劣或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为案件判定划出清晰边界[2][3] 改革成效与行业影响 - “小案快办”使“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法治意识落地,并为大案要案查处留出资源空间,实现执法效能最大化[3] - 改革体现出科学分类、因地制宜、注重实操的精细化治理智慧,是制度走向成熟与深化的标志[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