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捐赠制度

搜索文档
广博股份: 对外捐赠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2 16:16
总则与适用范围 - 公司为履行社会责任并规范捐赠行为制定本制度 依据包括《公益事业捐赠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规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有控股子公司 [1] - 对外捐赠定义为自愿无偿将合法财产赠予合法受赠人 用于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 [1] 捐赠原则 - 坚持权责清晰原则 禁止以个人名义捐赠公司财产 且需确保受赠人落实捐赠意愿 [1] - 捐赠前必须履行决策审批程序 [1] - 遵循量力而行原则 亏损或可能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时除特殊情况不得捐赠 [1] 捐赠财产范围 - 允许捐赠财产包括现金及实物资产(如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有形资产) [2] - 禁止捐赠生产经营主要固定资产、受托代管资产、担保物权资产及权属不清资产 [2] 捐赠类型与受益人 - 捐赠类型分为公益性捐赠(教育、科学、文化、医疗、体育、环保及公共设施建设) [2] - 救济性捐赠(面向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慈善协会、红十字会等团体或困难群体) [2] - 其他捐赠(弘扬人道主义或促进社会发展的公共福利事业) [2] - 受益人须为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慈善组织等)或公益性非营利企事业单位(教育、科研、医疗等机构)及弱势群体 [3] 决策程序与规则 - 审批需严格遵循《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权限 [3] - 单笔或12个月内累计捐赠≤500万元由总经理批准 [3] - 单笔或累计捐赠>500万元且占最近审计净资产0.5%以上 或达董事会审议标准时需董事会批准 [3] - 单笔或累计捐赠>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1%以上 或达股东会审议标准时需股东会批准 [3] - 累计捐赠总额包含公司及子公司同期捐赠金额 已履行程序的捐赠不重复计入累计范围 [4] - 捐赠需由经办部门提出方案 经主管领导审核并分析财务影响后按程序审批 [4] - 控股子公司捐赠需提前向公司报批方案 [4] - 所有捐赠批复、证明及执行资料需存档备查 并纳入审计范围 [4] 法律责任与附则 - 违规捐赠或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时 对直接责任人给予降职、免职或开除处分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4] - 制度若与法律法规冲突则以法规为准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 [5] - 制度中"以内"不含本数 "以上"或"超过"含本数 [5] - 制度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改流程相同 同时废止《重大事项处置制度》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