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量市场交易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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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丨储能何以解“收益单一”之渴?
国家能源局· 2025-08-15 08:26
新型储能行业发展现状 - 新型储能成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支撑,具备灵活调节能力以平衡风光发电波动、保障电网稳定和提升能源效率 [2] - "十四五"期间储能装机爆发式增长,连续三年新增及累计装机增速超100%,2024年底累计装机达78.3吉瓦/184.2吉瓦时 [2][3] - 电力市场改革是推动储能迅猛发展的核心动力,2024年《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确立储能作为新型经营主体的法律地位 [2][3] "1+6"规则体系突破性意义 - 规则体系解决储能身份界定模糊问题,系统性赋予其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权利,包括辅助服务/现货/中长期市场 [3] - 《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明确储能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允许配建储能选择整体或独立参与市场,提升灵活性 [4] -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定义调峰/调频/备用/爬坡四大服务品种,确立费用传导机制实现成本精准核算 [4] 储能市场化参与进展 - 辅助服务市场仍是核心收益来源,费用按"谁受益谁承担"原则由用户用电量和未交易电量分担,超越发电侧零和博弈 [5] - 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区域已允许独立储能进入,但非现货区域储能仍难以通过中长期市场获取电能量收益 [6] - 容量交易机制尚未完善,2025年夏季新型储能顶峰能力达44.53吉瓦(同比+55.7%),相当于3座三峡电站容量 [7] 现存挑战与发展方向 - 区域发展不均衡导致市场化程度差异,仅甘肃/广东等少数地区实现独立储能实质性参与调频市场 [6] - 需建立容量补偿或交易机制以回收储能容量价值,并构建多类型市场衔接机制释放"一体多用"潜能 [7] - 2025年底电力现货市场全覆盖将优化价格信号,储能通过响应价格平抑负荷曲线,形成可持续商业模式 [8]
储能何以解“收益单一”之渴?
中国电力报· 2025-08-14 07:48
行业核心观点 - 新型储能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支撑 具备灵活调节能力 可平衡风光发电波动 保障电网安全稳定 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1] - 电力市场改革是推动储能产业爆发式增长的关键因素 "1+6"基础规则体系解决了身份界定模糊 市场准入无据等制度瓶颈 [1][2] - 储能产业仍面临区域发展不均衡 市场化收益来源单一等挑战 需建立容量补偿机制并完善市场衔接机制 [5][6][7] 行业发展规模 - 截至2024年底全国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达78.3吉瓦/184.2吉瓦时 连续三年新增及累计装机增速均超100% [2] - 2025年夏季国家电网经营区内新型储能可调最大电力达64.23吉瓦 实时最大放电电力达44.53吉瓦 较去年同期峰值增长55.7% [6] - 新型储能在夏季晚高峰时段平均顶峰时长约2.4小时 顶峰能力相当于近3座三峡水电站容量 [6] 市场规则突破 - 《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将储能确立为新型经营主体 赋予公平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权利 [2] - 《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明确新型储能企业市场注册条件 变更流程及退出要求 允许配建储能选择整体或独立参与市场 [3] -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确立调峰 调频 备用 爬坡四大服务品种 明确辅助服务费用传导机制 [3] 收益模式演进 - 辅助服务市场是储能核心收益来源 采用"谁受益 谁承担"原则 费用由用户用电量和未参与交易的上网电量共同分担 [3][4] - 容量交易被纳入电力市场交易类型 储能可提供可靠出力能力支撑最大负荷 [6] - 储能通过现货市场响应价格信号平抑负荷曲线 实现"一体多用 分时复用"价值 [7] 区域发展差异 - 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区域已普遍接纳独立储能 非现货市场区域储能难以通过中长期市场获取电能量收益 [5] - 仅甘肃 广东等少数地区实现独立储能对调频市场的实质性参与 [5] - 2025年底将基本实现电力现货市场全覆盖 新能源和电力用户全面入市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