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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股票所得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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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境外股票所得征税按年计盈亏较为合理
中国新闻网· 2025-08-01 16:31
境外股票所得申报纳税政策 - 个人境外股票交易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 适用20%税率按次征收 境内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所得暂免征税 境外直接交易无免税规定需次年申报 [1] - 税务部门允许个人境外股票交易所得在年度内盈亏互抵 体现量能负担原则 解决税款计算复杂性 [1] - 部分国家允许股票交易亏损跨年度结转 但采用综合税制合并收入后适用超额累进税率 税率高于中国20%单一税率 [2] 现行税制执行细节 - 居民个人境外所得按年申报纳税 现行法规未明确股票交易亏损结转 税务机关按税收公平原则允许当年盈亏互抵 [3] - 通过沪港通 深港通买卖港股或基金互认投资香港基金份额 取得的转让差价享受免税政策 [2] 专家建议与制度优化方向 - 投资者需评估境外炒股的高风险及各类成本费用 建议利用沪港通等免税渠道进行合规投资 [2] - 未来需结合税制改革完善股票交易亏损结转等配套政策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