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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支出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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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出口货物转内销操作流程一起来看看吧!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18 09:07
出口货物转内销税务操作流程 - 外贸企业需在发生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并在取得证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纳税时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使用 [1] - 纳税人需提交《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表》电子数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复印件、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及复印件、内销货物发票及复印件(出口转内销时提供)、计提销项税的记账凭证复印件(视同内销征税时提供)以及其他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资料 [1] 系统操作指引 - 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登录后选择【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进行新增填写或按发票批量生成操作 [2] - 需进行数据自检并根据系统反馈修正错误,确认无误后提交申报生成受理回执,可通过【退税审核进度查询】模块查看审核状态,上海市承诺5个工作日内办结 [2] 进项税额抵扣操作 - 在抵扣勾选功能页面通过【更多查询】选择"未勾选"状态和"是"为转内销凭证,填写转内销证明编号后查询并勾选符合条件的发票进行确认 [3] - 需在取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若税务机关事后发现增值税凭证不实需对已抵扣税款做转出处理 [3] 不得出具证明的情形 - 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叉稽核信息比对不符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扣税凭证为虚开、伪造、内容不实或在供货企业税务登记被注销或非正常户之后开具 [4] - 《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表》进货凭证载明的货物与申报免退税匹配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载明的出口货物名称不符(同一货物多种零部件合并报关除外)或供货企业销售的自产货物、外购货物、委托加工收回货物业务为虚假 [4] 境外采购支出税前扣除 - 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劳务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11] - 若税务机关对境外支出凭证有疑义,可找境外公证机构或专业注册会计师出具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仍可作为记账凭证使用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