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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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起实施!广州正式推出房贷“商转公”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20 12:13
政策核心内容 - 广州正式推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自8月21日起实施[1] - 政策旨在通过降低贷款利率减轻缴存人住房贷款利息负担 促进社会消费[1] - 政策采用动态调控机制 贷款率低于75%时启动 达到90%及以上时暂停[2] 申请条件调整 - 原商业贷款已放款要求从5年调整为3年[1] - 逾期记录核查期从24个月缩短至12个月[1] - 贷款额度上限从购房总价款60%提升至70%[1] 贷款额度与期限规定 - 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余额与未来3个月应还本金的差额[2] - 贷款期限不得高于原商业贷款剩余期限 且与商业贷款已还年限合计不超过30年[3] - 购房总价款以房屋原购买价格与重新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2] 申请人资格要求 - 需在广州市开户并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0个月及以上[4] - 申请时贷款房屋必须是产权人家庭在广州市唯一住房[4] - 原商业贷款住房需为广州市内自住住房 且贷款银行为公积金承办银行[4] 业务适用范围 - 仅适用于纯商业住房贷款全额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5] - 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部分不符合申请条件[5] - 办理需先与原商业贷款银行协商提前还清商业贷款[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