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募投项目场地用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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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18 19:57
保荐机构变更 - 公司因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需要 将保荐机构由中信证券变更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2] - 中信证券原负责的IPO及可转债持续督导工作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承接 变更后保荐代表人为奚一宇和苏晓琳[2][4] - 保荐机构变更原因系《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再次发行证券需另行聘请保荐机构[2] 股东会临时提案 - 控股股东夏厚君(持股44.98%)提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审议《关于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6][7] - 股东会定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 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10][11] - 全部10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且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无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12] 债券持有人会议 - 公司将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福新转债"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审议调整募投项目场地用途及变更受托管理人两项议案[18][19][20] - 会议决议需经出席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同意方为有效 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约束力[17][27][28] - 债券登记日为2025年9月25日 持有人可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投票 表决权按债券张数计算(每张面值100元)[18][27][26] 募投项目调整 - 公司拟将可转债募投项目"新型环保预涂功能材料建设项目"原实施地点部分场地用于标签标识印刷材料扩产等其他生产项目[50][55] - 调整原因系原场地交付延迟导致厂房建设滞后 现原场地预计将有富余 调整后可提高场地使用效率并降低生产成本[55][56] - 可转债发行规模为4.29018亿元 募集资金净额4.158亿元 本次调整不改变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51][56][55] 董事会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通过调整募投项目场地用途、变更受托管理人及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三项议案[39][43][46] - 调整募投项目场地用途议案已获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40][41][50] - 保荐机构认为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程序 符合监管规定 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果[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