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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美广告监管升级!总局新规明确“制造容貌焦虑”违法
北京商报· 2025-05-14 10:39
划定追责"红线" 医美广告迎来合规新标尺。5月14日,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消息,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部门 医疗广告监管工作,维护医疗广告市场秩序,促进医疗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医疗广 告监管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医疗广告监管执法的原则和具体监管规则作出细化规定。 其中,《指南》对医疗美容广告的规范力度空前,直击行业痛点。 剑指医美行业营销痼疾 《指南》规定了市场监管部门在查处医疗广告时应当遵循的原则;细化了对违法医疗广告依法不予处罚 以及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的具体情形;对制造容貌焦虑、针对未成年人的医疗美容广告以及含有绝对 化用语的医疗广告等,明确了法律适用依据;重申了医疗广告违法情形有关行刑衔接等内容,规定了互 联网平台企业的责任义务。 《指南》明确,未经广告审查发布医疗广告,但广告内容仅限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地址、所有制形 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备案)事项一 致,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对相关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与医 疗机构执业许可(备案)事项不符,且会对消费者、患者就医选择造成实质性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