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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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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贵州法院受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4937件 结案4576件
中国新闻网· 2025-12-05 12:12
案件受理与审结情况 - 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至2025年10月31日,贵州法院共受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4937件,结案4576件 [1][2] - 其中一审收案3774件(含旧存255件),结案3436件;二审收案920件(含旧存9件),结案903件 [2] - 申请再审审查收案214件,结案209件,其中向省法院申请再审176件,结案172件;民事再审收案26件,结案25件;依职权启动再审案件3件,结案3件 [2] 案件特点与行业影响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呈现出数量增长、类型多样、矛盾尖锐等发展趋势 [2] - 该类案件因高度专业性、证据复杂性及社会关注度高,属于法院审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2] - 《民法典》第七编第六章明确了此类案件的归责原则与举证责任,强化了患者权益保护,并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提出了更高要求,推动了医疗行业的法治化进程 [2] 法院工作举措与成效 - 法院积极探索医疗纠纷多元解纷机制,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前、庭前、庭中、庭后各个环节 [3] - 设立专门的侵权条线合议庭负责审理和审判业务指导,通过制定标准、发布指引与案例、开展培训等方式,努力统一裁判尺度,减少“同案不同判”现象 [5] - 建立“专家咨询+司法鉴定”并行的双轨支撑模式,以处理诊疗行为合规性、因果关系认定等专业问题,并加强对鉴定意见的实质性审查,防止“以鉴代审” [6] - 针对审理中发现的医疗机构在管理、流程、告知义务履行、病历书写等方面的普遍问题,及时向相关机构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以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纠纷 [6] 未来工作方向 - 计划推动建立信息共享、案例通报、风险预警等机制 [6] - 计划推动构建“医院内部调解+卫健部门行政调解+专业机构人民调解”的三级调解体系 [6] - 计划推进医疗纠纷专门审判体系建设,以强化司法保障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