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药品智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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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种易倒卖回流医保药品纳入智能监管
新华社· 2025-11-04 07:30
监管政策时间线与目标 - 2025年12月底前全国智能监管改革试点地区将至少50种重点监测易倒卖回流医保药品纳入智能监管覆盖范围[1] - 2026年6月底前全国各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监管范围扩展至至少100种重点监测药品[1] - 2026年12月底全国各级医保部门将实现对重点监测易倒卖回流医保药品的智能监管全覆盖[1] 重点监管药品类别 - 监管工作紧盯三类重点医保药品:在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中频繁涉及的重点药品[1] - 统筹基金支付金额较高、排名靠前且基金支出异常增长的重点药品被纳入监管[1] - 倒卖需求量高、获利空间大的重点药品是监管重点对象[1] 智能监管系统建设 - 国家医保局将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建立健全超量开药问题智能监管筛查预警规则[1] - 推动监管关口前移是此次智能监管工作的核心方向[1] 异常购药行为界定 - 监管聚焦无正当理由明显超临床合理用药范围的超量购药行为[1] - 短时间内跨机构重复购药行为被列为重点监控对象[1] - 短时间内频繁购药、冒名购药等异常购药行为纳入监管范围[1] 重点监管对象 - 涉嫌利用医保待遇超量开药、转卖医保药品的参保人员被列为紧盯对象[2] - 超量开药行为集中的定点医药机构及其科室是监管重点[2] - 涉嫌协助、诱导他人违规超量开药、重复开药、冒名开药的医务人员受到监控[2] 合理用药的区分与保障 - 通知明确要充分尊重临床诊疗实际将群众合理用药需求与违规行为严格区分[2] - 对确因诊疗需要的超量开药、出差旅行等合理备药需求放宽限制[2] - 长期处方的数量和金额不作限制以保障合理用药需求[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