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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内部治理结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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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30家上市券商取消监事会 审计委员会“接棒” 非上市机构加速跟进
证券时报· 2025-11-09 20:18
公司治理结构改革进展 - 中信证券公告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1] - 中信建投、国联证券、南京证券、东吴证券等多家券商也宣布由审计委员会接棒原监事会职责[1] - 约32家上市券商通过董事会决议或公司章程修订明确不再设置监事会,在上市券商中占比约74%[1] 监管要求与过渡期安排 - 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在2026年1月1日前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监事[1] - 沪深交易所要求计划实施再融资、发行证券购买资产的上市公司在2026年1月1日前完成内部监督机构调整[2] - 从事两种以上证券业务的非上市券商也需在2026年1月1日前进行上述内部监督机构调整[2] 改革对资本运作的影响 -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已成为再融资、并购等项目推进的重要一环,如湘财股份在吸收合并大智慧项目获受理前完成了监事会取消程序[2] - 涉及再融资、并购等资本运作的券商概念股面临同样的内部监督机构调整压力[2] 非上市券商调整步伐 - 国开证券、万和证券等多家非上市券商近期已启动监事集体退出、治理结构更新等调整[2] - 五矿证券、华鑫证券、华兴证券、粤开证券、华宝证券、中航证券、麦高证券等15家非上市券商已完成监事会取消程序[3] 改革预期效果 - 取消监事会并由审计委员会代替职能可使公司监督机制更加集中高效,减少管理层级[1] - 改革有助于加快决策速度,并确保监督活动更贴近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1]
接近尾声!逾30家上市券商取消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接棒”!非上市机构加速跟进
券商中国· 2025-11-09 08:25
新《公司法》下券商内部监督机构改革 - 核心观点是券商行业正加速落实新《公司法》要求,推进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取消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以提高决策效率和监督集中度 [1][2] - 上市券商中约74%已完成或推进内部监督机构调整,截至统计时已有约32家上市券商通过董事会决议或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 [2][3] - 非上市券商需在2026年1月1日前完成调整,目前包括五矿证券、华鑫证券等15家非上市券商已取消监事会 [2][5][7][8] 上市券商调整进展 - 头部券商如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在2025年10月至11月密集公告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接替职能 [3] - 国联证券、南京证券、东吴证券等多家券商同步宣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责 [3] - 涉及再融资、并购等资本运作的上市公司需在2026年前完成调整,例如湘财股份在吸收合并大智慧项目前先推进了监事会取消程序 [4] 非上市券商调整动态 - 非上市券商若从事证券经纪、资产管理、融资融券、承销保荐中两种以上业务,须在2026年前设审计委员会并取消监事会 [2][6] - 万和证券于10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1名监事会主席及4名监事退出;国开证券于10月21日变更登记,所有监事退场 [8] - 9月以来中天证券、甬兴证券、华源证券等多家非上市机构通过工商变更正式取消监事会 [8] 监管政策要求 - 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及多数非上市券商在2026年1月1日前完成内部监督机构调整,可选择审计委员会或监事会之一作为监督机构 [2][6] - 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若为上市公司或国有企业,需同时遵守相应监督机构设置规定 [6] - 沪深交易所明确要求计划再融资或发行证券购买资产的上市公司须在截止日前完成调整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