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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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IT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炒股盈利,被罚没1.77亿元
中证网· 2025-11-17 06:47
案件概述 - 浙江证监局曝光量化私募从业人员林艺平利用公司未公开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违法案件 [1] - 违法行为发生在2022年11月16日至2023年9月6日期间 [1] - 林艺平控制使用"林某治"和"何某龙"的证券账户在沪深两市趋同交易并盈利 [1] 当事人身份与行为 - 林艺平在杭州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承担交易策略开发、产品风控及部分交易测试、决策、下单等工作 [1] - 其实质上履行了私募基金从业人员职责,并能接触、查询、获取与加工两家关联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未公开信息 [1] - 涉案两家私募基金管理人与杭州某某科技为同一实控人控制,由同一团队运营 [1] 处罚决定与法律依据 - 浙江证监局认定林艺平的行为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2] - 对林艺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857.69万元,并处以8857.69元罚款,罚没合计约1.77亿元 [3] - 同时对林艺平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 - 处罚依据包括《基金法》和《私募条例》的相关条款 [3]
重罚1.77亿元!涉“老鼠仓”交易
深圳商报· 2025-11-12 00:10
案件核心事实 - 林艺平在杭州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 实质上实施了私募基金从业人员的履职行为 承担交易策略开发 产品风控及部分交易决策等工作 [1][2] - 林艺平因工作职责可接触 查询并直接获取加工两家关联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相关未公开信息 [2] - 林艺平控制并使用“林某治”和“何某龙”的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 相关账户在杭州的IP操作由林艺平决策 资金由其筹措或借用 盈亏由其承担 [2] 违法行为与处罚 - 在2022年11月16日至2023年9月6日期间 林艺平利用未公开信息控制涉案账户组进行趋同交易并盈利 [3] - 浙江证监局认定其行为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 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 [3] - 对林艺平处以责令改正 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8857.69万元 并处以8857.69万元罚款 合计罚没1.77亿元 [3] - 因情节严重 对林艺平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