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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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税务12366热点速递(四十五)| 印花税申报热点问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6 05:58
印花税电子税务局申报操作要点 - 印花税税源采集时,减免税额栏位仅用于录入印花税本身的税收优惠,若无此类优惠则填0,提交后系统会自动判断是否符合“六税两费”普惠减免条件[3] - 申报时若系统提示“印花税计税金额合计值与企业增值税进销项发票金额合计数偏离值超过500.00元”,此功能旨在提示核对是否存在少报或漏报,若核实计税依据无误可点击确定继续申报[3] - 非征期内允许按次采集印花税税源信息,但按次采集的品目不能与已认定的按期申报品目重复,例如已认定按期申报“买卖合同”则无法再就该品目进行按次申报[3] - 按次申报印花税时,若在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页面未看到信息,需确保正确填写了“税款所属时间”,系统才会带出对应的申报数据[3]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扣除操作 - 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的发票勾选确认功能,在抵扣类勾选下选择“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对相关发票或海关缴款书进行操作[9] - 操作时,在查询出的可加计扣除项目中,于“是否用于增值税加计扣除”栏次选择“用于加计”,并手动填写“本次加计扣除税额”,提交勾选并确认后即完成加计扣除[9]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政策核心 - 政策适用于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对外援助、对外承包、境外投资等视同出口货物行为,实行增值税免征和退还政策[14] - 上述出口货物若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则免征消费税;若属于购进出口的货物,则退还前一环节已征的消费税[14] - 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主体包括:依法办理登记、税务信息确认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并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以及仅办理登记和税务信息确认但未办理外贸备案而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18] - 企业出口用于对外援助的货物,在办理增值税出口退(免)税时,除提交正常所需单证外,无需提供其他特殊资料[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