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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预付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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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养老机构“预付费”,让老人安度晚年
南方都市报· 2025-07-17 15:21
养老预付费监管模式 -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联合普陀公证处推出养老预付费公证提存监管模式,该区54家养老机构已全部签约,入住老人预付押金正陆续转入公证提存账户 [1] - 养老机构普遍采用预收费模式运营,包括预收养老服务费、押金和会员费等,但存在部分企业以预付费名义进行高风险集资行为,如"投资床位可返利"等灰色手段,易导致资金链断裂 [1] - 民政部等七部门印发《指导意见》,规定养老服务费最长预收周期不超过12个月,押金最高预收额度不超过月床位费的12倍,部分地方进一步将预收费周期限缩至3-6个月 [2] 行业监管措施 - 上海市普陀区采用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和公证提存双模式监管,提存账户独立于机构财产,资金提取需消费者、机构双方确认及公证处审核,防止资金挪用 [3] - 部分地区鼓励引入保险机制,同时需加强司法执法力度震慑违规行为,针对"康养社区"等规避备案的擦边球行为需制定细则规范 [3] - 预付费模式在房地产、教培、健身等行业同样普遍,近年频发爆雷事件,对监管提出挑战 [2] 政策执行与行业影响 -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细则,体现"12个月""12倍"的审慎尺度,为养老机构预收费设置安全边界 [2] - 需提升风险预警灵敏度,加强部门协同治理,形成常态化全链条监管,保障老年人资金安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