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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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熊: 大地熊重大经营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2 10:18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负责重大经营管理决策 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1] - 子公司重大事项需先经内部有权机构审议 再根据公司制度提交公司有权机构审议 [1] - 总经理需向董事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董事会需向股东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1] 交易决策权限 - 交易事项包括购买出售资产 对外投资 转让受让研发项目等 需根据权限层级提交总经理办公会 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2] - 董事会审批标准包括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总资产10%以上 成交金额占市值10%以上 标的资产净额占市值10%以上等六类情形 [2] - 股东会审批标准包括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总资产50%以上 成交金额占市值50%以上 标的资产净额占市值50%以上等六类情形 [3][4] 担保事项管理 - 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4] -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担保情形包括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 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后新增担保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七类 [4] - 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其他股东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时可豁免部分条款 [5] 日常经营权限 - 日常经营相关合同经评审流程后由总经理授权采购部或销售部签署 [5] - 银行融资授信限额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 有效期12个月 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发生额为准 [5] - 关联交易需根据证监会 交易所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执行 [5] 责任追究机制 - 决策人需对会议决议承担责任 违规决议导致公司损失时需负赔偿责任 但表决时明确异议并记录者可免责 [6]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 "超过"不含本数 [6] - 制度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 监管机构及公司章程规定为准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