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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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企业注销必看!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表填写攻略来啦案例分析填写报表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5 01:04
清算所得税申报触发条件 - 公司解散或破产时需进行清算申报[1] - 企业组织形式从有限公司变更为非法人组织时触发清算[1] - 注册地迁至境外(含港澳台)必须办理清算[1] - 实际经营终止日起60天内需完成清算备案[1] - 清算结束后15天内必须完成所得税申报[1] 清算期间计算规则 - 清算期间单独作为一个纳税年度处理[1] - 示例:2025年3月31日停产并备案,6月30日完成清算,则清算期间为2025-03-31至2025-06-30[1] 清算申报核心表格及公式 - 主表计算清算所得公式:资产处置损益+负债清偿损益-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其他所得[1] - 附表1计算资产处置损益:可变现价值减去计税基础[1] - 附表2计算负债清偿损益:计税基础减去实际清偿金额[1] - 附表3计算剩余财产:资产变现收入减去清算费用、职工权益、税款及债务[1] 资产处置税务处理案例 - 设备原值100万元,已折旧90万元,计税基础10万元,售价20万元产生10万元收益需纳税[2] - 应收账款20万元收回15万元,5万元无法收回申报财产损失[6] - 存货账面价值40万元,处置收入50万元产生10万元增值收益[6] - 固定资产净值10万元,评估变现价值20万元产生10万元收益[6] 负债清偿税务影响 - 应付账款40万元实际支付35万元,5万元无需支付产生5万元收益需纳税[6] - 欠供应商10万元因对方注销无需偿还,产生10万元负债清偿收益应纳税[2] 清算所得税计算过程 - 资产处置总收益15万元(存货10万+固定资产10万-应收账款损失5万)[4][6] - 负债清偿收益5万元(应付账款未支付部分)[5][6] - 清算费用10万元[6] - 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15万+5万-10万)[7] - 按25%税率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7] 股东剩余财产分配税务处理 - 剩余财产计算:资产变现88万元-清算费用10万元-税款2.5万元-债务35万元=40.5万元[8] - A公司持股70%分配28.35万元,扣除投资成本7万元后应税所得21.35万元[8] - B公司持股30%分配12.15万元,扣除投资成本3万元后应税所得9.15万元[8] - 股东企业按25%税率分别缴纳所得税5.3375万元和2.2875万元[8] 电子税务局清算申报流程 - 登录后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清税申报"进入功能[14] - 选择注销原因后进行系统预检[16] - 符合即办条件时可直接下载清税文书[17][18][19] - 存在未办结事项需逐项处理或签署承诺书[20] - 未办税户可通过"公众服务-清税申报"模块申请清税证明[27][28][29]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二十丨清算申报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24 01:37
企业清算所得税处理定义 - 企业清算所得税处理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及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包括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 [3] 需进行清算所得税处理的企业类型 - 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应进行清算所得税处理 [4] - 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也应进行清算所得税处理 [4] 清算报备与申报流程 - 企业进入清算期需通过电子税务局或柜台进行清算报备 填报清算备案日和清算原因并将纳税人状态变更为"清算" [7] - 企业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9] - 整个清算期间应作为一个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 企业需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清算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结清税款 [9] 清算所得税处理内容 - 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10] - 确认债权清理和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 [10] - 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并对预提或待摊性质费用进行处理 [10] - 依法弥补亏损并确定清算所得 [10] - 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 [10] - 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和应付股息等 [11] 清算所得计算方式 - 清算所得等于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 再加上债务清偿损益后的余额 [13] - 整个清算期应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 [14] 剩余资产分配与股东所得计算 - 可分配剩余资产为企业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补偿金、清算所得税、欠税款及清偿债务后的余额 [15] - 股东分得剩余资产中相当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按持股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 [15] - 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15] - 股东分得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实际交易价格确定计税基础 [15] 政策依据文件 - 主要依据包括《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国税函〔2009〕684号、财税〔2009〕60号、国税函〔2009〕388号等文件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