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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市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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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市场首颁行政法规 公共服务机构提供8类服务不得收费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4 04:09
行业规模与市场活动 - 2017年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总营收达到1.44万亿元[6][7] - 全国共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02万家 从业人员58.37万人[7] - 全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共服务用人单位3190万家次 为超过2亿人次就业创业和流动提供人力资源服务[7] - 全年举办现场招聘会、交流会超过22万场 参会求职人员超过1.1亿人次[1][7] - 通过网络发布岗位招聘信息超过3亿条[7] - 中国15岁至60岁之间人口约9亿人 市场未来发展前景巨大[7] 政策法规核心内容 -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是改革开放以来人力资源要素市场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1][2] - 条例共七章四十八条 对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体制、培育建设、服务机构、活动规范、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系统规定[2] - 规定招聘信息应当真实、合法 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1][4] - 任何地方和单位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2] -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发布、职业介绍等8类服务不得收费[4] 行业意义与发展方向 - 条例旨在解决市场体系统一性、要素流动性、运行规范性、主体公平性、监管强制性等问题[4] - 国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6] - 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鼓励并规范高端人力资源服务等业态发展[6] - 人力资源服务业是生产性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6] - 人力资源服务有助于提高劳动者与岗位的匹配效率 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 解决求职难和招工难问题[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