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野生动物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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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动物为邻”不是简单“让路”
新华日报· 2025-08-18 15:48
生态环境与野生动物保护 -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因司机撞死麋鹿引发的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保险公司赔偿3万元 南京中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亲自参与审理 [1] - 麋鹿是中国特有珍稀物种 1986年39头麋鹿重返大丰黄海湿地 目前种群达8000多头 其中野生麋鹿数量达3000多头 [1] - 野生麋鹿栖息地与人类活动区域重叠 海堤路既是交通要道也是麋鹿觅食迁徙必经之路 车辆强光导致麋鹿"失明" 近年来交通事故逐年增多 [3] 人类与野生动物的冲突解决方案 - 司法机关提出创新思路 通过实地勘察 专家咨询和庭审研讨 专家证人详解麋鹿习性及"路杀"影响 公益诉讼人提出降低交通事故风险建议 [3] - 研究发现车辆时速超过70公里会大幅增加撞死麋鹿概率 法院判决赔偿款用于风险防范 并制定限速 设置警示标志等科学方案 [3] - 案例体现"把动物当邻居"的理念 通过互相体谅设计 让道路既满足人类需求又保障麋鹿安全 [4] 生态改善带来的新挑战与机遇 - 生态环境改善导致人与野生动物接触增多 如鄱阳湖白鹤啄食稻谷 南京野猪闯入人类活动区域 [4] - 建议在基础设施中嵌入对野生动物习性的考量 建立精细补偿机制 使用智能监测系统搭建缓冲带 最关键的是转变思想观念 [4] - 和谐共生需要为各类生灵留出生存空间 如同邻居般各自生活又相互照拂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