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宣传费

搜索文档
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 这个风险点你知道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6 09:52
业务招待费与业务宣传费税务处理差异 - 公司购进产品以维系客户关系为目的赠送客户属于业务招待费 需按发生额60%扣除但最高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5‰ 超出部分不得结转扣除[2] - 公司委托策划公司进行品牌LOGO设计后以宣传为目的赠送客户属于业务宣传费 扣除限额为当年营业收入15% 超出部分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2] - 某公司年营收2000万元 若500万元礼品支出作为业务招待费 仅可扣除10万元(2000万×5‰) 剩余290万元不可结转[2] - 同等500万元若作为业务宣传费 可扣除300万元(2000万×15%) 剩余200万元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2] 税务风险与错误归类后果 - 错误将业务招待费归类为业务宣传费会变相增加税前扣除成本 导致少缴企业所得税 可能引发税务机关稽查[3] 电子税务局财务会计备案操作流程 - 企业需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路径完成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9][10] - 首次办理需点击【新增】按钮补充会计制度、核算方法及软件信息 系统预填数据需确认或修改[11] - 会计报表情况需通过编辑卡片勾选 新增备案信息有效期需与历史记录连续且不得早于税务登记日期[13] - 完成填写后提交申请 可通过【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下载备案文书[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