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消费行为赔偿

搜索文档
“一泡尿”赔企业220万 不文明消费休想“免单”
南方都市报· 2025-09-14 00:53
事件概述 - 两名17岁未成年人在海底捞火锅店内朝火锅小便并传播视频 引发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危机 [1]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涉事方赔偿海底捞共计220万元 包括餐具损耗清洗费13万元 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200万元 维权开支7万元 [1] - 涉事者被警方行政拘留 其监护人需承担侵权责任 [2][3] 企业应对措施 - 海底捞对涉事门店4109单顾客执行"退一赔十"补偿方案 为餐饮行业罕见的高额赔偿案例 [1] - 企业需更换消毒餐具 并投入大量资源消除心理伤害和商誉损害 [1] 司法实践意义 - 法院首次将难以量化的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纳入赔偿范围 认定侵权行为负面影响具有持续性 [2] - 判决体现司法对企业经营软肋的保护 具有严肃的示范作用 维护健康消费环境 [2][3] 行业影响 - 事件暴露公共卫生安全底线被践踏 消费者产生强烈负面情绪 [1] - 司法判决为餐饮行业处理不文明消费行为提供维权先例 警示消费者勿以恶小而为之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