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单方申请
搜索文档
不动产登记服务再优化 海口买新房可单方申请办证
海南日报· 2025-10-22 02:01
政策核心内容 - 海口市推行购房人“单方申请”办理普通商品房转移登记制度,新购商品房不动产权证可由购房者自己申请办理 [1] - 此举旨在解决以往需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共同申请,因开发企业不配合导致购房人无法办证的问题 [1] - 适用情形为已办理普通商品房首次登记且购房人取得网签备案,并经开发企业同意 [1] 政策实施细节 - 开发企业申请普通商品房首次登记时,需同时提交《同意购房人单方办理申请书》 [1] - 确有特殊原因不同意“单方申请”的开发企业,需提交相关说明材料 [1] - 此前已办理首次登记的项目,开发企业补充提交申请书也可依通告办理 [1] - 购房人“单方申请”需提交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完税凭证、身份证明等材料 [1] 政策优势 - “单方申请”模式精简了登记环节,压缩了办证时限 [2] - 避免了购房人因向开发商索要办证材料来回跑 [2] - 杜绝了开发企业不规范、不合理收费现象,维护了购房人合法权益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