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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查清+无感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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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行政检查立法落地,“一次查清+无感监管”为企业松绑
扬子晚报网· 2025-12-02 06:01
政策法规核心内容 - 苏州市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苏州市行政检查办法》 该办法是江苏省首部、也是全国范围内针对一般行政检查的系统性立法 [1][3] - 该办法旨在破解行政检查中存在的“随意、重复、过度检查”等扰企乱象 并弥补上位法规定笼统、地方制度分散等问题 [3] - 该办法将固化苏州“综合查一次”改革成果 通过立法形式为企业“减负” [1][3] 具体监管措施与机制 - 推行“一次查清”机制 对于同一检查对象在一个年度内需实施的多项检查原则上合并进行 以避免重复检查 [1] - 采用“四张清单”管理模式 包括检查事项清单、联合检查场景清单、正面清单、“免罚轻罚”清单 [1] - 将信用良好的企业纳入“无事不扰”正面清单 目前已有1364家企业纳入 对这些企业原则上以非现场监管为主 [1] - 在全市范围内部署无人机自动巡查系统 实现无人机自动起降、自动巡航并实时监测企业排污情况 以减少执法人员实地检查频次 [3] 规范执法与权益保障 - 严格区分行政检查与调查取证 从根源上防止“以查代罚” [3] - 严令禁止“检查权外包” 明确只有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才能开展检查 以杜绝“临时工”执法乱象 [3] - 针对企业反映的检查流程不够透明、身份标识不够清晰等长期存在的监管痛点进行重点破解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