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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视科技: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4 16:39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2][4] -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 -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2] 委员会职责权限 -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 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 对重大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 - 对相关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并处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4] 决策程序机制 -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 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 可设副组长1-2名 [2][4] - 决策流程包括意向上报 初步可行性报告 初审 协议洽谈及正式提案提交 [4] - 战略委员会根据提案进行讨论 将结果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 [4] 会议议事规则 - 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 临时会议经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召开 [5] - 会议通知需提前三天发出 紧急情况下可通过口头或电话方式通知 [5][6]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6]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可采用视频 电话或其他方式 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 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 [6] 会议保障机制 - 投资评审小组组长 副组长可列席会议 必要时可要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6]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 决议需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7] - 所有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7]
宝丽迪: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13 10:13
战略委员会设立目的 -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核心竞争力 确定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益和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 人员组成规则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 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3] - 委员由董事长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 - 设主任委员一名 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 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可连选连任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5] - 委员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 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委员 [6] 职责权限范围 -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 具体包括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和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重大投资融资方案 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 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 [9] - 证券事务部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决策事项全部资料并形成提案 [10] 议事规则细则 - 会议采用不定期方式召开 原则上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 [12] - 紧急情况下可随时通过电话或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12] - 会议通知需包含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 会议期限 会议需要讨论议题 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会议通知日期 [4][10][13]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15] - 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 [18]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可采取通讯方式召开 [20] - 会议记录需包含会议日期地点召集人姓名 出席人员姓名 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 其他应说明记载事项 [22]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21] 保密义务 - 委员对了解到的公司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23] 附则规定 - 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24]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26]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7]
泰禾股份: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2 04:09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4] -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 [7]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连选可以连任 [7] 职责权限 - 负责对公司长期战略规划进行研究或建议 [7] - 对重大投融资方案进行研究或建议 [7] - 对重大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或建议 [7] -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或建议 [7] 议事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12]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并附反对意见 [12] - 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 [12] 工作程序 - 战略与投资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 [7][9] - 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 紧急情况下经全体同意可随时召开 [8]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12] 会议管理 - 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可列席会议 [1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保存 [12] - 与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12]
日久光电: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11 16:17
公司治理结构 - 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作为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研究及建议 [1] -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1名 委员由董事长 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提名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 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 可连任 [2] 职责权限范围 - 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建议 对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建议 [2] - 对重大资本运作 重大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建议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建议 [2] - 负责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并处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 议事规则程序 - 会议需提前2天通知 紧急情况下可通过电话 微信等有效通讯方式临时发出 [2] - 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委员需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3] - 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 临时会议可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关联委员需回避表决 [3][4] 会议管理机制 - 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 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4]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情况由董事会秘书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审议 [4] - 出席会议委员均须对会议事项保密 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4] 规则执行依据 - 本工作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 [1] - 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若与后续法律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冲突 需立即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5]
奥比中光: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11 10:1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作为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研究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出建议 对董事会负责 [1]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负责主持召集委员会工作 [1] 委员会组成机制 -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时自动失去任职资格 由董事会按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2] - 董事会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 负责提供工作资料 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2] 职责权限范围 - 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重大投资融资方案 重大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建议 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2] -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有权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战略论证工作 费用由公司承担 [2] 决策流程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前期准备工作 包括收集重大投资融资 资本运作项目的意向 可行性报告等资料 并进行初审和评审 [3] - 战略委员会根据提案召开会议讨论 将结果提交董事会并反馈给董事会办公室 [3] 议事规则 - 会议于三日前通知全体委员 特殊情况可豁免通知时限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委员原则上应亲自出席 因故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行表决权 [4] 会议运作机制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 [5] - 会议记录需载明独立董事意见 出席会议委员签名确认 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至少十年 通过的议案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5] 附则规定 -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若存在冲突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 [6] -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6]
燕京啤酒: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0 08:16
公司治理结构 -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3]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产生 [4] -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5] 委员会职责 -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融资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8] - 审查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8] - 参与组织投资项目实施后的评估工作 [8] 议事规则 - 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16]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采用通讯表决 [21]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委员对会议内容有保密义务 [26][28] 工作程序 -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审查和准备工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调 [11] - 战略委员会可聘请专业咨询机构提供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14] - 委员会决议需向董事会通报,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24] 附则 - 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属董事会,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30][31]
科净源: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8 16:23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立背景 - 设立目的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核心竞争力 完善投资决策程序 提高决策效率与质量 [1] - 法律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交所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 [1] 委员会组成规则 - 成员由3名董事构成 其中至少包含1名独立董事 [3] - 委员产生方式为董事长/半数以上独董/三分之一董事联合提名 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通过 [4]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主持工作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5][6] 核心职责范围 - 研究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并提出建议 [7] - 对重大投融资决策 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进行前置研究 [7] - 检查已实施事项并提出改进建议 可行使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能 [7] 议事决策机制 - 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为有效 [11][12] - 决议需过半数委员通过 表决可采用举手/投票/通讯方式 [12][13] - 非委员人员可列席会议但无表决权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14][15] 文件管理要求 - 会议记录需委员签字 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 [17] - 全体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18] 附则说明 - 细则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 [20][21] - 生效条件为董事会审议通过 修改需履行相同程序 [22]
江苏神通: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08 13:08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立背景 - 设立目的是适应公司发展战略需要 保证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科学性 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1][7] -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法规设立 [1][7] 战略委员会组成规则 - 由7名委员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 [7] - 董事长为固有委员并担任主任 其他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5][6][7]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 人数不足5人时暂停职权 [8][9][10] 战略委员会核心职权 - 研究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经营目标 发展方针并提出建议 [12] - 对产品战略 市场战略 研发战略等重大经营战略进行研究 [12] - 审议重大战略性投资 融资方案及资本运作项目 [12] - 对战略事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12] 议事及表决机制 - 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 需提前7日通知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有效 [6][8] - 表决采用举手表决或通讯表决 决议需过半数委员通过 [8][16] - 会议记录需保存至少10年 决议以书面形式报送董事会 [20][21] 配套保障措施 - 公司相关部门需配合委员会工作并承担费用 [5]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承担 [18] - 委员对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22] 制度执行规范 - 工作细则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章程为准 [24]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25][26]
郑中设计: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08 12:13
公司战略委员会设立目的 -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益和质量 [1] - 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 [1] 战略委员会人员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 [3]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4] - 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期间除非出现不得任职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6] 战略委员会职责权限 -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3] - 对经营战略(产品、市场、营销、研发、人才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 - 对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 - 对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 -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 - 对上述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1] - 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 战略委员会会议召开与通知 - 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委员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 [2][5]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 [7] - 会议应于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并说明 [7] - 会议通知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2日内未接到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 [7] 战略委员会议事与表决程序 - 需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7] - 委员可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表决,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7]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委员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罢免其职务 [7]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每人一票表决权 [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6][7] 战略委员会运作规范 - 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决议和提案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4] - 公司相关部门应配合委员会工作,日常运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4] - 委员对公司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7] - 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需披露委员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内容和决议情况 [7] 规则制定与修改 - 规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7] - 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7]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7]
闽灿坤B: 闽灿坤B-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修订)-2025.8.7
证券之星· 2025-08-07 16:11
战略委员会设立目的 - 为确定公司战略规划并促进其有效实施 从而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2] -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2] 人员组成结构 -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2] -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 - 设召集人一名 由董事长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2] - 成员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 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但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2] 职责权限范围 - 对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 - 跟踪公司经营中战略的实施情况 对重大调整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 - 对公司的重大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 -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5] - 董秘室承担战略委员会的工作联络 会议组织 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5] 议事规则 - 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5]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5] - 原则上采用现场会议形式 必要时可采用视频 电话或其他方式召开 [6] - 决议需经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6] - 会议通知需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全体委员 临时会议可于三日前发出书面通知 紧急事由时可口头或电话通知 [7] 会议决策机制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 若有不同意见则采用书面表决 [8] - 可通过书面方式(专人 邮寄 微信及电子邮件等)送达会议资料 [8] - 可要求与会议议案有关的其他人员到会介绍情况或发表意见 也可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8]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8] 决议与记录要求 - 会议通过的审议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公司董事会 [7] - 会议记录需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与会人员意见 出席成员和记录人员需签字 [8] - 会议记录 会议决议 授权委托书等资料需妥善保存 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8] - 董事会对战略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 需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意见及未采纳理由并进行披露 [8] 成员行为规范 - 成员若与会议讨论事项存在利害关系须予以回避 [7] - 成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需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为出席 每名成员最多接受一名委托 [7] - 独立董事成员因故不能出席需委托战略委员会中的其他独立董事成员代为出席 [7] - 成员连次两次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也不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的 董事会需在三十日内进行撤换 [7] - 出席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对外披露有关信息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