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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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资源: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5 16:59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后于2025年6月4日发布年度股东大会通知,通知内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25日在杭州公元大厦南楼23层召开,时间地点与通知一致,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3] - 网络投票分两个时段进行:上海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当日9:15-11:30及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时间为当日9:15-15:00 [3]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7日,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02名,代表表决权股份289,734,396股(占总股本48.3160%) [4]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11名,代表股份285,023,253股(47.5304%),网络投票股东291名,代表股份4,711,143股(0.7856%) [4] -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高管及律师列席 [4] 议案表决结果 - 审议通过非累积投票议案包括2024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共10项议案 [5][6] - 议案10(特别决议事项)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其生效以议案5通过为前提,涉及公司章程第六条(注册资本)及第二十一条(股份总数)修订 [6] -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议案包括议案5至10,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6] 法律程序合规性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2][3][4] - 表决结果经现场计票与网络投票统计后当场公布,未出现程序异议 [5][6]
华纬科技: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0 12:28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6月4日发布《会议通知》,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 [3] -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19日上午9:15举行,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15:00 [4] -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4]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含代理人)共2名,持股45,728,2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775% [6]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8名,持股132,562,721股,占比49.2164% [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会议 [7]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获99.9565%同意票通过,中小股东同意票占比85.3803% [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99.9687%同意票通过,中小股东同意票占比89.4853% [8][9]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获99.9646%同意票通过,中小股东同意票占比88.0936% [1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获99.9549%同意票通过,中小股东同意票占比84.8531% [11]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获99.9697%同意票通过,中小股东同意票占比89.8059% [12]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获99.9595%同意票通过,中小股东同意票占比86.3768% [12]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获99.9691%同意票通过,中小股东同意票占比89.6173% [14][15]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获99.9570%同意票通过,中小股东同意票占比85.5500% [15][16]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获99.9606%同意票通过,中小股东同意票占比86.7635% [16][17] - 《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的议案》获99.9638%同意票通过,中小股东同意票占比87.8205% [17] -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的议案》获99.9666%同意票通过,中小股东同意票占比88.7792% [18]
英诺特: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22 12:15
股东大会合法性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审查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1] - 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规定,公司已通过公告形式通知全体股东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3] - 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叶逢光主持,现场与网络投票时间分别覆盖交易时段和全天[4][5] 出席及表决情况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8,709,082股(占总数比例未披露),网络投票股东57名[6] - 所有议案均以超99.9%同意率通过,反对票占比最高为0.7177%(关联议案),中小投资者反对率最高0.7083%[7][8][9][10] - 关联股东在特定议案中回避表决,涉及股份67,647,516股,非关联股东表决股份5,326,916股[9] 程序合规性结论 - 律师事务所确认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11] - 表决结果统计涵盖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数据,监票计票流程规范[6][7]
欧莱新材: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21 11:49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6日公告,包含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在广东省韶关市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文宏福主持,实际流程与通知一致 [3] - 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3] 参会人员与召集人资格 - 参会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0,932,727股,占总股份31.8240%,有效表决股东49人,代表股份54,142,351股,占比33.8295% [3] - 参会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3][4] - 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4] 表决程序与结果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计票过程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监督 [4] - 8项普通决议案均获通过,同意票比例均超99.97%,反对票最高占比0.0204%,弃权票最高占比0.0139% [4][5] - 表决程序符合规定,结果合法有效,无修改议案或异议情况 [5]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及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5][6]
ST长园: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19 12:00
会议基本信息 -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 [1] - 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5栋3楼 [4]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 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4] - 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9日通过《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 公告日期距召开日期间隔达20日 [4]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2日 与会议召开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 [4]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 [5] 出席会议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44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8,630,02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066% [5] -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7人 代表股份217,519,606股 占比16.7949% [5] -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资格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认证 [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会议 [6] 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一 - 同意356,738,346股 占比91.7938% [7] - 反对30,806,636股 占比7.9269% [7] - 弃权1,085,040股 占比0.2793% [7]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3,584,853股(66.5974%) 反对30,806,636股(32.2662%) 弃权1,085,040股(1.1364%) [8] 议案二 - 同意373,422,460股 占比96.0868% [8] - 反对14,149,662股 占比3.6409% [8] - 弃权1,057,900股 占比0.2723% [8]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0,268,967股(84.0719%) 反对14,149,662股(14.8200%) 弃权1,057,900股(1.1080%) [8] 议案三 - 同意373,467,560股 占比96.0984% [9] - 反对14,135,562股 占比3.6372% [9] - 弃权1,026,900股 占比0.2644% [9]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0,314,067股(84.1192%) 反对14,135,562股(14.8053%) 弃权1,026,900股(1.0756%) [9] 议案四 - 同意355,372,545股 占比91.4423% [9] - 反对32,481,077股 占比8.3578% [9] - 弃权776,400股 占比0.1999% [9]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2,219,052股(65.1669%) 反对32,481,077股(34.0200%) 弃权776,400股(0.8132%) [10] 议案五 - 同意374,291,721股 占比96.3105% [10] - 反对13,677,421股 占比3.5193% [10] - 弃权660,880股 占比0.1702% [10]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1,138,228股(84.9824%) 反对13,677,421股(14.3254%) 弃权660,880股(0.6922%) [11] 现金分红议案(分段表决) -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372,103,280股(95.7474%) 反对15,912,942股(4.0946%) 弃权613,800股(0.1580%) [11]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8,949,787股(82.6903%) 反对15,912,942股(16.6669%) 弃权613,800股(0.6429%) [12] 关联交易议案 - 同意374,153,841股 占比96.2751% [13] - 反对13,771,781股 占比3.5437% [13] - 弃权704,400股 占比0.1813% [13]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1,000,348股(84.8380%) 反对13,771,781股(14.4243%) 弃权704,400股(0.7378%) [13] -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13] 法律结论 -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15] -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将作为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15]
梦天家居: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19 11:28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4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集,并于2025年4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及媒体发布通知 [2] - 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15:00 [3] - 会议实际时间、地点及内容与通知一致,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4] 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表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6,210,000股(占总股本74.6374%),网络投票股东80人代表813,900股(占0.3655%) [4] - 中小投资者共83人,代表股份9,163,900股(占4.1151%),合计出席股东91人代表股份167,023,900股(占74.9929%) [4][5] - 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5] 表决程序与结果 - 议案审议与通知内容一致,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计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督 [6][7] - 主要议案表决结果:同意比例均超99.9%,最高反对比例0.0799%(133,400股),无弃权 [7][8] - 关联交易议案中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同意比例98.5431%(9,030,400股),反对1.4458%(132,500股) [9][10] - 其他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率97.9746%-99.9201%,反对率最高2.0144% [10][11]
燕麦科技: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15 11:14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3] - 现场会议地点为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宏达路99号燕麦*星舰港A栋7楼会议室 [3] - 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9:15-9:25,9:30-11:30,13:00-15:00) [3]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4名,持有公司股份73,868,9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839% [3][4]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5名,持有公司股份2,536,2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82% [4] - 其他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 [3] 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均以高比例通过,同意票占比均超过99.77% [5][6][8][9][10][11] - 反对票占比最高为0.2225%,弃权票占比最高为0.0073% [8][10] - 中小投资者表决中,同意票占比最低为98.1992%,反对票占比最高为2.8089% [8][10][11] -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2]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出席人员资格有效 [13] - 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