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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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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利凯普: 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0 12:17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等三项议案,旨在完善治理结构并规范运作 [1] - 修订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最新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公司章程与经营发展需求 [1] - 涉及修订及新制定的制度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共9项,其中1-9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制度审议与生效安排 - 1-9项制度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其中1-2项要求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 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2] - 全部制度全文已在巨潮资讯网同步披露 [1] 董事会公告 - 公告由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发布,确认审议程序合规及信息披露完整性 [3]
同宇新材: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6-26 16:52
股东大会制度 - 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建立股东大会制度和运作规范 [1] -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共召开9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包括董事监事选举、组织机构制度制定及发行上市相关事项 [1] - 股东大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上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1] 董事会制度 -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及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4个专门委员会 [2] - 自设立以来共召开16次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专门委员会细则制定及发行上市等事项 [2] - 董事会运作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履行法律程序且运行良好 [2] 监事会制度 - 第一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含1名监事会主席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可连任 [3] - 自设立以来共召开8次监事会,对董事会工作、生产经营决策及关联交易实施有效监督 [3][4] - 监事会运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决议合法有效并维护股东利益 [4] 独立董事制度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含会计专业人士余宇莹),占比超董事会三分之一,符合任职条件且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 [4] - 独立董事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履职,对关联交易公允性发表意见并参与重大决策,保障中小股东权益 [4][5]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并提交审议事项,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和规范运作 [5] 董事会秘书制度 - 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且任期三年可连任,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范运作 [5] - 董事会秘书协助筹备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确保会议依法召开并完善内控制度 [5] - 董事会秘书及时向股东董事传递信息,促进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及三会职权正常行使 [5]
瑞达期货: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04:16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 - 修订依据为2025年3月28日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旨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1] - 修订内容包括公司注册登记信息、法定代表人职责、股份转让规则等条款[2][3][4]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由瑞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 - 公司于2019年8月1日获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4500万股普通股,并于2019年9月5日在深交所上市[2] -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000201934803B,注册于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 股份与股东权利 - 公司股份总数为44,502.6565万股,均为普通股[4] - 股东可依据章程起诉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及凭证[9] 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相关工作经验,并符合独立性要求[4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建立,需审议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重大事项[45][46] - 独立董事辞职或解聘导致比例不符规定时,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39] 股东会规则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章程修改等重大事项[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8] - 股东会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