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应对低生育率经验 - OECD经济体生育支持政策针对父母、幼儿、企业三大主体,包括生育津贴、托育支持、税费优惠、就业支持等,呈现系统化、阶梯型特征[2] - 现金转移类财政支持和托儿服务对总和生育率影响显著,家庭福利支出达GDP的2%-3%时政策效果较好[2] - 法国、瑞典因财政支持力度大且推出及时,生育率回升至警戒线以上,而韩国、新加坡因政策推出晚且力度不足效果有限[2][43] 中国人口变化特征 - 育龄女性占比从2003年20.99%降至2023年16.96%,女性初婚年龄升至28岁,粗结婚率不足6%[3][67] - 15-64岁女性劳动参与率达70%,年均工作时长2500小时,均处于全球较高水平[3][78] - 流动人口达3.8亿占总人口27%,其中青壮年占比61.29%,户籍制度限制致生育意愿下降[4][84][90] 中国潜在生育政策方向 - 呼和浩特实施阶梯式补贴:一孩1万、二孩5万、三孩10万,全国推广需财政资金1076-3700亿元[5][97][99] - 需构建就业保障(弹性工作制)、教育普惠托育、医疗妇幼健康、住房优先配售等系统性支持[5][104] - 2024年政策密集出台,包括税收抵扣提高至2000元/月、辅助生殖入医保等[96] 全球人口发展规律 - 全球总和生育率从1963年峰值2.27%降至2021年1.52%,东亚地区最低仅1.5[13][14] - 人口转变理论分为三阶段:高出生高死亡→低死亡高增长→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13] - 低生育率存在自我强化机制,总和生育率1.5为警戒线,2080年全球人口或达103亿峰值后下降[20][23] 典型国家政策效果 - 瑞典通过"速度奖励"政策(30个月内生二孩获同等津贴)推动生育率阶段性回升[49][51] - 日本1994年"天使计划"扩建保育机构,但长期效果受制于深层次社会因素[55] - 韩国家庭福利支出仅占GDP1.5%,60%用于托育服务,政策效果不显著[6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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