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孚高科索赔时效剩三个月 后续股民仍可索赔

公司违规事实与监管处罚 -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1][5] - 违规行为一: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未按会计准则对“平台贸易”业务进行核算,导致2022年度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财务数据不准确 [1][5] - 违规行为二: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1][5] - 违规行为三:未披露2022年业绩预告,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为1.19亿元,较2021年度大幅下滑95.39% [1][5] 投资者索赔案件进展 - 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持续推进 [1][3] - 原告代理律师表示,目前距离索赔时效届满可能只剩三个月,后续股民仍可依法索赔 [1][4] - 律师正在分批代理股民起诉索赔 [2][5] 索赔相关法律依据与条件 - 根据最高法院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因证券虚假陈述受损的投资者可依法起诉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2][5] - 暂定的索赔条件为:在2022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12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3年4月1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2][5] - 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2][5] 公司其他重大风险事件 - 2023年4月12日晚,公司公告其全资子公司无锡威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收到公安机关立案通知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