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商行章丘支行被罚30万元: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承接本行不良贷款
监管处罚事件概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对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及其时任副行长李水青作出行政处罚 [1][2][3] - 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1][2][3] 受罚主体及处罚详情 -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因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30万元人民币 [1][2][3] - 时任该支行副行长李水青因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5万元人民币 [1][2][3] - 针对支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金罚决字[2025]159号 [2][3] - 针对个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金罚决字[2025]158号 [2][3]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章丘支行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承接本行不良贷款 [1][2][3] - 李水青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承接本行不良贷款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