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与公司融资活动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1][4][6] - 董事会审议通过两项核心融资议案:一是为三家子公司提供总额4,8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二是向股东王建郡先生借款1,500万元人民币 [2][5][10][13]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详情 - 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孙)公司上海全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筑驿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澳锘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为4,800万元人民币,期限3年 [2][22] - 具体担保分配为:为全筑建筑担保2,800万元,为筑驿建筑和澳锘规划分别担保1,000万元 [22] - 公司以其名下位于上海市的多处房产为上述三笔贷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2][22] -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总额度范围内,该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 [25] -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276.43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1%,无逾期担保 [30] 向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详情 - 公司拟向上市公司股东王建郡先生借款,借款总额为1,5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6个月,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向银行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 [10][13][17] - 交易对方王建郡先生现持有公司4.99%股份,但因过去12个月内曾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0][14][16]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11][14]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均认为此次关联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5][18][20] 公司对融资行动的立场与评估 - 董事会认为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经综合考量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后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子公司业务发展和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率,担保风险可控 [3][29] - 董事会认为向股东借款符合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借款利率合理,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5][18][20] - 公司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28]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