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铃汽车股份(01122.HK)与融资租赁公司及经销商订立有关新能源车辆回购协议
核心交易 - 庆铃汽车股份与融资租赁公司及经销商订立回购协议 涉及300辆新能源车辆及相关租赁债权 [1] - 回购标的物包括租赁物(300辆新能源车)及对应的租赁债权(含到期未付租金、车辆剩余价值、留购价款及相关抵押权利) [1] - 公司提供回购义务是为自身新能源汽车销售提供履约增信保证 不属于纯粹为第三方融资担保 [1] 交易背景与行业模式 - 公司借鉴国内汽车企业普遍采用的融资租赁模式 加强与商业银行及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 [1] - 提供回购义务是汽车行业融资租赁业务中普遍采用的一种保证措施 [2] 交易对公司业务的预期影响 - 此举有利于拉动公司新能源车辆销量 扩大新能源车辆的销售规模及市场份额 [2] - 公司能够提前全额收取销售资金 提升集团的资金流动性及灵活性 [2] - 公司计划拓展二手车转租或销售业务 以及车辆整备再制造等后市场业务 有助于促进二手车业务拓展及增加收益 [2] 风险控制与资产管理措施 - 公司有权通过车联网等技术手段监控租赁物 降低车辆毁损灭失及经销商不交还车辆的风险 [2] - 公司将建立车辆运行数字化监管平台 对租赁物资产完好率、出租率、使用效率、货款回收等进行监控 并与融资租赁公司数据共享 [2] - 经销商需向公司缴纳回购保证金 用于抵扣其应向公司支付的任何差额款项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