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钢铁:公司及控股股东因信披违规拟遭处罚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八一钢铁及其控股股东八钢集团收到新疆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 处罚涉及2022年至2024年期间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关联交易[1] - 公司未及时披露该关联交易且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1] 行政处罚具体内容 - 新疆证监局拟对八一钢铁处以300万元罚款[1] - 新疆证监局拟对八钢集团处以400万元罚款[1] - 对相关当事人吴彬、柯善良、刘文壮、樊国康分别拟处以3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150万元罚款[1] 公司当前状况说明 - 公司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1] -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