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 - 2025年12月18日,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诺泰生物)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48号)[1][3][4] - 公司因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且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债文件含有重大虚假内容,被中国证监会处以474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也一并被罚[1][4] 公司违法事实详情 - 2021年12月,诺泰生物向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一项药品技术及相关权益,并确认了3000万元人民币收入[1][4] - 经证监会查明,该技术转让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导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1][4] - 上述虚增的利润总额占公司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1][4] - 2023年12月,公司在披露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时,引用了上述虚假的财务数据,导致该文件存在重大虚假内容[1][4] 案件调查过程回顾 - 2024年10月24日,诺泰生物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德中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4093号、证监立案字0382024094号)[1][4] - 2025年7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59号)[1][4] 投资者维权信息 - 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提示,在2022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24日期间买入诺泰生物股票,并在该期间内有持仓的受损投资者,无论其在2024年10月25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均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1][3][4] -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由于诺泰生物已被行政处罚,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进行索赔登记[2][5]
虚增营收及利润!ST诺泰(688076)罚款4740万元,受损投资者可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