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澳环保(603822)被处罚预告,股民索赔可期

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行政处罚 - 2025年12月10日,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澳环保,ST嘉澳,代码603822)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5] - 经查明,公司子公司济宁嘉澳鼎新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年产20000吨环保增塑剂项目在2021年12月试生产结束后,已通过各项验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但未按规定及时将该项目结转至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也未准确核算相应借款利息,迟至2024年6月才进行结转[2][6] -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6] 财务数据虚假记载的具体情况 - 2022年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成本13,444,175.77元,虚减财务费用5,767,483.35元,虚增利润总额19,211,659.12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8.91%),虚增净利润15,258,202.58元(占当期披露净利润绝对值的49.06%)[2][6] - 2023年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成本13,558,188.38元,虚增利润总额13,558,188.38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63.72%),虚增净利润10,441,351.18元(占当期披露净利润的200.38%),且2023年净利润由亏损转为盈利[2][6] -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前述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2][6] 监管调查与处罚进程 - 2024年8月24日,公司发布公告称,于2024年8月16日收到浙江证监局的警示函,指出子公司存在在建工程未按规定转固定资产的情况,导致2022年及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3][7] - 2025年6月24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3][7] -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拟决定对嘉澳环保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以罚款[2][6] 投资者索赔相关情况 - 由于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向相关证券投资者展开诉讼代理征集[4][8] - 律师提出的初步索赔条件为:在2023年4月21日至2024年8月23日期间买入嘉澳环保股票或债券等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产品,并在2024年8月24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4][8]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因虚假陈述导致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等[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