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江股份(603507.SH):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自愿承诺不减持 - 公司控股股东胡震、卜春华夫妇及一致行动人朗维投资自愿承诺,自2025年12月19日起的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主动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 - 承诺不减持的期限为自2025年12月19日至2026年6月18日 [1] - 在此期间,如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前述不减持承诺 [1] 相关股东持股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胡震持有公司股份3567.7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6% [1] - 股东卜春华持有公司股份1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 [1] - 一致行动人朗维投资持有公司股份905.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1% [1] - 上述三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03.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8% [1] 承诺目的 - 承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1] - 旨在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1] - 旨在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