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脂0含量的磷虾油:零售价是收购价的10倍多,用鱼油提取物冒充

事件概述 - 一款标称“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因宣称磷脂含量43%但实测为0,被上海市消保委点名并约谈生产商与经销商 [1] - 生产商承认未添加宣称的“南极磷虾油”,经销商则回避问题、推脱责任 [1] - 产品收购价为3-3.7元/瓶,零售价达40-60元/瓶,价差超过10倍 [2] - 上海市消保委指出,涉事企业用鱼油提取物冒充南极磷虾油,涉嫌以假乱真,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 [2] 涉事公司关系与责任 - 涉事产品名称为“南极磷虾油凝胶糖果”,经销商为“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企业为“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 [1] - 生产商陈述,产品由经销商定制采购,采购价远低于正常水平,包装按经销商要求制作,所有产品均供给该经销商对外销售 [1][4] - 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在约谈中回避问题,声称对涉嫌造假行为不知情 [1] - 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四川公司51%股权)发布声明,责令四川公司停止经销该产品,并称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涉嫌违法,已启动司法程序起诉涉事企业 [2][6] 产品问题与市场影响 - 南极磷虾油的核心价值在于其天然磷脂结构能提升Omega-3脂肪酸的吸收效率,但涉事产品实测磷脂含量为0 [2] - 以极低的收购价(3-3.7元/瓶)不可能买到真正的磷虾油,证实产品用鱼油提取物冒充 [2] - 产品零售价(40-60元/瓶)是收购价的10倍以上,经营者通过制假售假获取暴利 [2][7] - 产品包装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有攀附品牌商誉的嫌疑 [6] 监管与后续要求 - 上海市消保委向经销商提出三点意见:立即自查并向消费者说明情况、就侵害行为诚恳道歉、与生产商一起召回问题产品并办理退换货赔偿 [3] - 上海市消保委已函告四川有关监管部门关注此事 [3] - 上海市消保委就事件提出四个问题,聚焦主谋认定、最大受益者、经营者诚信缺失以及如何为消费者保驾护航 [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