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微半导(688261.SH):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联合创始人王鹏飞先生和龚轶先生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并巩固公司控制权、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与卢万松先生及王绍泽先生于2016年12月15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1] - 协议约定卢万松先生及王绍泽先生就公司经营管理和决策事项与实际控制人王鹏飞先生和龚轶先生保持一致行动[1] - 该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首期有效期为六年,届满前若实际控制人未提出到期解除,则协议有效期自动续展三年[1] 协议执行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原一致行动人在处理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公司经营发展事项时,均与实际控制人王鹏飞先生和龚轶先生保持一致行动[1] - 各方均充分遵守了原协议约定,未发生违反原协议的情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