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 北京同仁堂于2025年12月15日发布声明,宣布已启动司法程序,起诉其控股51%的子公司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2] - 事件起因于一款标注“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经销”的“99%高纯南极磷虾油”产品,其相关成分涉嫌虚假标注 [2] - 上海市消保委于2025年12月11日发文指出,一款标称“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其网页宣传磷脂标识值为43%,但检测结果显示磷脂含量为0,并计划约谈生产企业和经销商 [3] 涉事主体与关系 - 涉事经销商为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由北京同仁堂控股51%,其余两名股东为个人 [2] - 涉事生产商为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 [2][3] - 北京同仁堂声明,涉事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涉嫌违法” [3] 公司采取的行动 - 北京同仁堂在获悉事件后,立即责令子公司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停止经销该涉事产品 [2] - 公司对涉事产品开展全流程核查与追溯 [2] - 公司已启动司法程序,对涉事企业进行起诉,旨在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2][3] 产品与市场情况 - 被上海市消保委点名的“打假”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上已比较少见 [3] - 部分电商店铺仍在销售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的“南极磷虾油凝胶糖果”,该商品在显著位置突出显示“北京同仁堂”字样,包装显示每100毫克含鱼油和南极磷虾油710毫克 [3] 专家观点与产品标准 - 专家表示,以南极磷虾为原料提取的磷虾油产品必定含有磷脂成分 [3] - 涉事产品宣传为“高含量”、“智利进口原料”、“高度提纯”、“1粒≈100只磷虾”,磷脂标识值为43%,但检测结果磷脂含量为0,涉嫌造假 [3]
产品涉嫌虚假标注 同仁堂将起诉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