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300757.sz)赴港ipo,五大问题待补充说明
公司上市备案进展 - 中国证监会于12月12日公布最新一期《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对8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 [1] -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今年10月28日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书,此次被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五项事项 [1] - 证监会要求公司需就补充事项由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1] 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的具体事项 - 要求公司补充说明其及下属公司业务范围(包含光伏制造、电池解决方案、新能源设备、LED及半导体设备等)的具体情况、是否实际开展相关业务及具体运营情况,以及是否已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 [1] - 要求公司确保备案报告与招股说明书中关于本次发行方案的发行数量上限保持一致,如不一致需提供修改后的文件,若调增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需一并更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 - 要求对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进行核查并出具结论性意见 [1] - 要求公司对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补充说明公司及所有下属企业是否存在境外发行上市禁止性情形 [2] - 要求公司详细说明募集资金用途 [3] 公司主营业务与产品 - 公司主营业务是研制高端自动化装备和基于工业互联网技术的智能制造执行系统软件 [3]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光伏电池自动化设备、单晶圆清洗刻蚀系统/单晶圆涂胶系统、高速晶圆测试系统、高速芯片测试系统、高速硅光模组测试系统、硅光/CPO光电子集成耦合封装设备、Bond自动化超高精度贴片设备、光纤预制设备、智能制造系统、高效太阳能电池、铜互联整体解决方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