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徐佐受贿、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一审宣判
案件判决结果 - 被告人徐佐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因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 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 - 对徐佐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 上缴国库 [1] 犯罪事实与涉案金额 - 1999年至2024年 徐佐利用担任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等多个职务便利 为有关人员在承接项目 业务合作等方面谋取利益 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7亿余元 [1] - 2012年至2024年 徐佐利用担任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副董事长 董事长职务便利 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 获利特别巨大 [1] 法院审理与判决依据 - 法院认为徐佐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特别巨大 [2] - 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 到案后如实供述 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 认罪悔罪 积极退赃 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依法对其受贿罪从轻处罚 [2]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24日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被告人徐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