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昂立索赔递交立案,两次被立案维权征集中
公司近期监管与法律动态 -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晚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决定日期为2025年6月26日 [1] - 这是公司第二次被监管立案调查,首次立案已在2023年11月收到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主要违规事实是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披露相关报告 [2][4] - 针对首次违规引发的投资者索赔事宜目前已在法院审理中,且相关诉讼时效将在2026年4月到期 [2][4] 投资者索赔资格与法律依据 -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立案事项公告前买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可以以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通过司法途径寻求赔偿 [1][3] - 律师事务所暂定两类投资者可参与索赔:第一类是在2017年4月22日至2023年4月26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7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2][4] - 第二类是在2025年7月11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5年7月1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2][4] 相关法律诉讼进展 -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已陆续向法院递交立案 [1][2] - 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诉讼等多元化方式向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追偿,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3] - 中国证监会秉持“零容忍”原则,致力于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