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伦晶体: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公司股票12月11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及股票风险警示 -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12月9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 广东证监局拟对公司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并处以300万元罚款[1] - 公司股票自12月11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股票简称由“惠伦晶体”变更为“ST惠伦”[1] - 公司股票自12月10日开市起停牌1天 将于12月11日开市起复牌[1] 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实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事项 导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1] - 公司通过虚增成本费用和虚增收入 导致2021年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