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孙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

诉讼案件概述 - 中国化学下属孙公司赛鼎宁波工程有限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被列为共同被告 [1] - 诉讼由胡菊玲等投资者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起 [1] - 案件诉讼请求总额暂计约41.39亿元人民币,另加300万元人民币其他费用 [1] 诉讼具体请求 - 主要请求为判令被告一康得新向原告支付投资损失赔偿款41.39亿元 [1] - 请求判令除被告一外的其余所有被告(包括赛鼎宁波)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 - 请求判令所有被告共同承担公告费、律师费等费用300万元及全部诉讼费用 [1] 公司立场与评估 - 截至公告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未产生生效判决或裁定 [2] - 公司初步核实赛鼎宁波不存在明知康得新财务造假而予以配合的情形 [2] - 本案被告多达四十名,赛鼎宁波并非主要责任主体 [2] - 公司初步评估本案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实质影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