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冠新材:拟使用额度不超2亿元的闲置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资金管理举措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闲置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 - 该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1] - 此举旨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1] 资金使用前提与目的 - 资金使用需确保定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按既定进度正常实施 [1] - 决策基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当前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 [1] - 最终目的是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