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决与资产冻结范围扩大 - 香港高等法院采纳恒大清盘人主张,扩大对创始人许家印前妻丁玉梅的禁制令范围,将其在加拿大、直布罗陀、泽西岛和新加坡总值约2.2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5.58亿元)的资产纳入冻结[1] - 被冻结的具体资产包括:加拿大皇家银行账户1亿加元(约5.03亿元)、新加坡嘉盛莱宝银行账户7100万美元(约5.03亿元)、直布罗陀瑞士银行账户5760万美元(约4.08亿元)、泽西岛巴克莱银行账户67.5万英镑(约629.8万元)[1] -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11月26日的聆讯中作出该判决,并要求丁玉梅披露其名下资产情况[1] 资产冻结的执行挑战与银行回应 - 多家银行回复称,仅凭香港或英国法院命令不足以冻结资产,需要取得当地法院签发的正式命令方可执行[3] - 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加元900万)、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加元2800万)、加拿大皇家银行(加元1亿)均表示需要本地法院命令才能配合香港禁制令[3] - 直布罗陀J Safra Sarasin银行(5760万美元)和新加坡J Sarasin银行(7100万美元)也表示需要本地法院命令以配合香港或英国禁制令,泽西岛巴克莱银行(67.5万英镑)则未作回应[3] 公司的法律行动与对方抗辩 - 恒大律师指控丁玉梅对中国香港及英国的法律程序采取“总体不合作态度”,具体表现为突然变更物业处置立场、拒绝提供新加坡账户赎回资金详情、阻碍加拿大银行账户合规核实等[1] - 丁玉梅一方律师抗辩称其无资产耗散意图,恒大的申请将导致其承担巨额跨国律师费,构成不当压迫,且应等待其此前提出的“解除禁制令申请”判决结果[2] - 中国恒大附属公司CEG在香港和英国的律师已向资产披露中列明的银行发函,通知他们有关法院禁令,目的是冻结丁玉梅持有的账户[2] 法院的后续裁决与权限限定 - 香港高院裁定,若不允许恒大赴相关司法管辖区申请配套命令,现有冻结令对上述境外资产的约束“在实务层面难以落到实处”[4] - 法院允许恒大清盘人在加拿大、直布罗陀、泽西岛和新加坡四地采取有限度的境外行动,以确保冻结措施发挥效力,但严格限定了权限范围[4] - 权限限定包括:范围仅限上述四地,性质仅限于配套保全程序不得提起新的实体索赔,以及仅可使用香港诉讼所获信息不得超范围利用[4]
香港高等法院扩大对许家印前妻丁玉梅的资产禁制令范围:冻结四地约15亿元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