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邦股份: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监管措施 - 公司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责令改正决定书 [1] - 监管措施原因为两名独立董事于2025年8月11日任期届满辞职后,公司未在60日内完成补选 [1] - 该行为导致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低于三分之一,违反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1] 公司治理状况 - 独立董事缺失导致公司董事会构成不符合监管要求 [1] - 山东证监局决定将此次违规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