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丽妍发公告“封杀”新氧系门店,新氧回应:传播不实信息,已发律师函
事件背景 - 普丽妍发布声明,将新氧旗下40多家自营及合作门店列入“永不合作”黑名单 [1] - 普丽妍声明所列医疗机构均未通过其官方正规渠道采购产品,公司不承担任何正品保证责任 [1] - 普丽妍强调其产品仅限于国家正式批准的医疗机构中由经其专业培训并获合格证书的医师使用 [1] - 普丽妍称未对新氧所列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进行产品专业注射培训,可能难以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 [1] 新氧回应 - 新氧发布情况说明,指普丽妍的声明内容严重失实且具有明显误导性 [2] - 新氧坚称其使用的每一支普丽妍产品均由具备资质的企业依法供货,具备完整进货手续,可通过国家药监部门UDI进行真伪查询和全流程追溯 [2] - 新氧表示其全国门店均为依法批准的医疗机构,相关医生依照《医师法》规范执业,并在ISO 37301合规管理体系下开展诊疗活动 [2] - 新氧反对以“安全”为名传播不实信息损害商誉、制造恐慌、干预正常市场竞争的行为 [3] - 新氧认为专业支持是上游厂商应尽义务,不应被异化为操纵机构、控制价格、设置人为门槛的手段 [3] 法律行动 - 新氧已正式委托律师事务所向普丽妍发出律师函,要求其删除相关不当内容,停止侵权并消除影响 [3] - 新氧保留进一步依法追究普丽妍法律责任的一切权利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