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百通能源: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公司治理制度 - 江西百通能源为规范内幕信息管理 制定并公告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1] - 制度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 - 制度界定的内幕信息涵盖公司经营、财务等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1] 制度执行与责任 - 公司董事会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是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送事宜 [1]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 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1] - 公司对知情人备案管理、责任追究等作出规定 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