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存在对拟聘任董事尽调不充分等违规行为,浙商证券资管被监管警示
监管措施 - 浙江证监局于2025年11月21日对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4] - 监管措施同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4] 违规事实 - 公司在2025年1月至7月期间对拟聘任董事尽职调查不充分 [4] - 公司在人员准入方面把关不严 [4] - 公司向监管机构报送的信息存在错误 [4] - 公司在人员管理方面存在合规漏洞 [4] 监管要求 - 公司需审慎核查拟任用人员的从业经历及兼职情况等任职资格 [4] - 公司需切实承担起人员选任、履职监督和信息报送的主体责任 [4] - 公司需全面提高合规管理水平,杜绝违规情形再次发生 [4] 相关人员责任 - 公司合规负责人杨锴因未充分履行监督、报告职责,对违规情形负有责任 [4] - 浙江证监局对杨锴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4] - 杨锴需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对公司及工作人员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审查、监督和检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