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旅游:子公司诉讼案二审判决 维持原判
诉讼案件判决结果 - 子公司迭部县扎尕那康养置业有限公司与甘肃建投土木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1] - 一审判决金额为4570.88万元及案件受理等相关费用 [1] - 二审案件受理费37.14万元,由子公司负担58432元,由甘肃建投负担31.29万元 [1] 相关鉴定费用承担 - 上诉人甘肃建投支付的鉴定费60万元,由子公司负担54万元,由甘肃建投负担60000元 [1] - 上诉人子公司支付的鉴定费20万元,由其自行负担 [1] 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 本次诉讼预计对本期的损益影响较小 [1] - 对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1]